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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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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前几天,我的一位朋友说给我介绍一位15岁的妹妹,因为父母离异,她只身漂浮在大连回不到家,说让我给她汇些路费回来时让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并且我朋友已经给她说过这里面的情况了,我一听了坏了,就亟不可待的可她通了电话,还通过视频聊了天,看她相貌还可以,就是打扮明显的是属于非主流类型的人,并确定我朋友说的是事实,于是汇款500她回家。
    那位女子回到郑州时给我打了电话,我接到她后,在她的要求下一起吃了肯德基,随后我说,我们去浴池洗澡吧,你也累了一天估计也脏了,她同意了,到浴池后,她坐在那里不动,我劝她脱衣服,她也不吭声,我就坐在她身边用臂膀搂她,谁知她挪了挪位置,不让我碰,没办法我也动了动位置,我们感觉很是尴尬,我问她究竟有多大,她说15,我害怕她的年龄小,到时我说不清,我说你知道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吧,因为我们之前已经沟通过了,谁知话刚说完,她哭了起来,把我吓坏了,我劝她不要哭,越劝她哭的越起劲,我赶紧把房间的门打开,因为我怕别人报警说我在里面强奸她,当时我担心的不得了,开门之后我说你不愿意也就算了,你不要哭行不?我让你走,她抽泣这说我没有地方去,我爸爸让我在大连我姑姑家上学,我跑回来了,我爸爸会打我的,我问她家里还有谁,她说还有奶奶,我说我打电话告诉你奶奶你回来了,她点点头,电话打通之后,她奶奶一听说她回来了,就气愤的不得了说让她死在外面吧,她整天逃学,上网(她的qq等级是2个太阳),偷家里的钱,夜不归宿,老师不愿意教她,学校也开除了她几次,没有办法才送到大连的,我就好言相劝,最终她奶奶愿意让她回家了。谁知她还不走,我问她为何,她说她没有钱了,我感觉这不是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萸吗?睡又不叫睡,走又不走,无奈又给她了200元,她算是走了。
   我的那个气呀难以平息,就找了个小姐泄了火,为这事我花了700给她,65吃饭,洗澡房间100(豪华包间),平息怒火找小姐200,小阴沟里翻了船!以后我再也不在相信这样的好事情了。
   谢谢大家的中肯评价,看起来 我不应该感到伤悲呀,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以后还是多做好事。

[ 本帖最后由 陈江涛 于 2009-6-10 12: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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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LZ你应该换个地方慢慢来。
看你你想做坏人变成了好人。
我倒有一次我女朋友没回家,那时我们分手了她朋友以为我们还在一起打电话问我她去哪里。
想不到后面越她出来。她一听说我们分手了马上说愿意做我女朋友。
那时我才17岁那女的也就15岁。我也不客气晚上就开始搞她。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波波儿 金币 +3 回复认真,鼓励! 2009-6-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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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个写的比较真实,本质上来说,楼主的心肠还是不坏的,也可以理解成有色心没有色胆,不过我还是支持楼主这种做法,做人做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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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的人不坏,就当是个教训吧,谁让你想尝鲜的来,不过,你做的对,未成年是一定不能碰的,要不,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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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 你是被骗了吧 现在这个社会什么样得人都有啊 还是现实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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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楼主的钱花得太冤了吧,还不如省去前面的步骤,直接找个小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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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做成好人,钱出了,什么收获都没有,可惜啊。找小姐不就什么事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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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真实的,明显是有贼心没有贼胆,不过,楼主还是文明人,不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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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楼主你太善良了呀,不过挺搞笑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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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楼主想尝鲜的思想作怪 造成的,这么小不能强来  你做的对 。以后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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