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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山水 发表于 2010-1-28 16:08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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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与反对死刑之争

死刑与反对死刑之争在世界各国的政界,司法界和公众舆论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轻刑主义,什么保安处分等等,总之这个趋势是大潮。与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赞成死刑的理由的四条:第一,死刑没有被子滥用,只适用谋杀,杀人惯犯,恐怖分子等等。对于这罪犯的刑罚只能是剥夺他们的生命,而其它任何形式的惩罚都是罪罚为当的。第二,社会有权力对于罪犯实施报复。只有对于杀人者被判处死刑,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心理伤害才能被医治。第三,杀人犯,特别是杀人惯犯和恐怖主义杀人犯极其凶险,他们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杀人将他们处死,才能防止他们伤害社会。第四,死刑可以对于犯罪分子起威慑作用。
       反对死刑的主要原因也有四条:第一,不管审判程序有多么仔细,仍有可能误判,将没有犯罪的人判处死刑是社会和政府的无能。第二,死刑不能对于犯罪分子实施威慑,因为严格和法律程序和几乎无止境的上诉期限,真正执行死刑的人实为九牛一毛。威慑的作用在于效用讲求严厉,明确,快速,公开,四个要素,而后三条几乎都不能得以发挥。第三,在判处死刑的死刑的人中,选择其中某死囚实施死刑的决定完全是任意的和带有歧视性的。这是不公正的。第四,也是最有强有力的论点,即是人的生命旧神所赋予的,个人没有,政府也没有权力将其剥夺。如果说杀人犯已经犯罪,这是一个错误,那么政府以社会的名义再次杀人,则是另一个错误。一个错误已经犯下,难道能用另一个错误来纠正?允许政府杀人岂不不将其道德标准降低到与杀人犯一样?正因为无法解释政府杀人的公正性,大多数西方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
     孙中山讲: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是千古真理哟。中国从来是以重典治国。以1983年以来的什么“严打”为例,打了那么多年,为何越打越多?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还是老子讲得好嘛,治大国如烹小鲜。不要瞎胡闹了,还是胡哥讲得好,不折腾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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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mshiwoniu 金币 +10 不管你是否接受 红包敬上! 2010-2-2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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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16:35   只看TA 2楼
我觉得楼主考虑东西太片面了,这也与社会的发展情况,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密切相关,所谓的免除死刑主要在欧洲的发达国家,但作为世界最强的美国也没有完全废除死刑,且对于废除与否也在进行着激烈的辩论,那的死刑比较少主要是繁琐的法律程序,但也绝对不是无止境的,如果被告律师拿不出让人信服的证据那罪犯也是要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死刑作为对罪犯的威慑还是很有效的,就比如澳大利亚一个人屠杀了数十人却因为该国废除了死刑而只是被判终身监禁,已经引起了该国民众极大愤慨,甚至差点再度实施死刑,还有英国在废除死刑后国内犯罪率也上升了一倍,其国内民众已有相当的不满,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免除死刑的声音很早之前就已经出现,甚至在二战后的东京审判后也有声音要求不对日本甲级战犯免于施予死刑,我想对此不会有什么国人赞成吧,至于严打年代的错案并不是由于死刑的实施导致的,那是整个社会和司法系统的问题,对于所谓的“严打”本身就不合法,如今不是也都不再这么搞了吗,如今国内真正执行死刑的人每年其实都不是很多,而且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出问题的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死刑的实施还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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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hz81 发表于 2010-1-28 17:28   只看TA 3楼
对于死刑的争论会一直持续。不过个人还是希望死刑能够废除的,特别认同的理由是反对死刑的第四条理由。对于二楼的“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死刑的实施还是利大于弊”这个结论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个人觉得在中国目前司法不独立的情形下死刑更是要慎用,在短期内死刑无法废除的情况下还是希望能逐渐减少死刑。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是一个社会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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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18:20   只看TA 4楼
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好争论的,关键在老百姓能不能接受,如果老百姓不接受,立法就不会改变。如果文明进步到有一天,老百姓能接受了,自然人大会立法废除死刑。美国也没完全废除死刑,各个州的情况不同,民意基础就不同。
目前的中国废除死刑的阻力很大,比如被害人家属的上访压力,要求杀人偿命,法官必须要考虑。大家不用讨论理由,可以设想一下,自己最亲爱的人如果被残忍地杀害,能否咽下这口气,放人一条生路。社会上只要大部分人能达成共识,现状就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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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1980 发表于 2010-1-28 19:11   只看TA 5楼
我觉得楼上说的对,其实就看人民接受不接受,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底蕴嘛,中国讲究的就是杀人偿命,估计很难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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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21:02   只看TA 6楼
乱世用重典。我觉得现在是够乱的了,所以我觉得,不仅要坚持死刑,甚至应该将死刑扩大化、细化,真正有些威慑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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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21:06   只看TA 7楼
其实一个人死了是一条命,而一群人死了那只是个数字。人活一世,有的人应该死了但是他没死,有的应该活,但他死了。这个问题其实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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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21:09   只看TA 8楼
本人对刑法不是很了解。不过还是认为死刑在我国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但是要有严格的标准,要做到事实清楚,审理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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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21:56   只看TA 9楼
死刑重在威慑,不过随着社会进步,很少采用打脑门了,改用药物注射,在法治社会,死刑都是慎用的,但是也还是必要的,对恶人可以安抚民心,留着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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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28 22:38   只看TA 10楼
回答一下3楼的问题,是我少了些话,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公民的整体教育水平相对欧美确实有差距,相关的生命教育也还没有得到普及,人们还不能够认同那种杀人不偿命的观念,同时国内的整体法律环境也不完善,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也比较多,且对社会的危害性有时也会非常的大,就比如新疆的动乱事件,黑社会的横行等都还需要死刑的震慑,不然盲目的学外国废除死刑只会让这类人在犯罪时更加嚣张,大不了以后又免费饭票了,当然还有监狱的问题,比如花些钱让那些就有可能让那些犯有重案的人进行所谓的保外就医,这就直接绝了那些罪大恶极者的侥幸心理,且近年来国内实际判处死刑的人并不多,当然我看的也是公开数据,相信在把死刑权收回最高院之后出现差错的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那些所谓的死缓咱就不说了,大家都清楚,所以我说咱们国家的国情不适合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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