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消息,广西桂林市,50岁的胡凤莲是龙胜各族自治县江底乡围子村塘心组人。在她仅6个月大时,不慎跌到火炉中,双脚被严重烧伤。治疗后,小腿以下部分未能保住,她只能靠膝盖跪着走路。至今,她的双腿只保留到膝盖以下10厘米,身高只有1.2米。见她举步维艰,有关部门曾帮她装假肢,但却不合适。“装上假肢走路,双脚又痛又发炎。”胡凤莲苦不堪言,不得不继续跪着行走。
胡凤莲出生在物资匮乏的年代,缺医少药不算,经济收入也受限,填饱肚子已算万幸,加上只能跪着行走,连书都没得读。但她说,从来没觉得老天不公平,只觉得亏欠自己的孩子。上世纪80年代初,胡凤莲结婚了。1982年女儿出生。女儿4个月大时,老公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胡凤莲只有跪着爬着去种菜养猪、挖山开荒、纺布刺绣,以微薄之力养育女儿。她说:“因为田里有水,我不好下田。除了没种田外,其他农村所有的事我都做过。”
经过艰辛的付出,女儿长大成人,2004年外嫁他乡。女儿的成家对胡凤莲来说,也是一种负担的解脱。2006年,胡凤莲来到龙胜县城打工。她说,她从来没想过去乞讨。她深信:“自己没有脚,但有手,有手就有力气,就能养活自己。”自强的胡凤莲,以她的乐观和为人赢得了尊重。
不论走到哪里,她都笑哈哈的。有东西,她和人分享;做事情,认真仔细;对待人,真诚友善。她说,2006年至2010年,在矿区工作收入有时五六百元,有时八九百元。“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主要是我对工友好,他们对我也好,过得蛮开心的。”
面对她跪着来打工,工友们都竖大拇指。她却淡然地说,没什么,跟正常人走路差不多的。但其实胡凤莲只要走个500米,她的脚就会痛,有时甚至发炎。如今还需药物维持,每年需要1000多元。她说,做人就得要有骨气,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骨气不靠天不靠地,是靠自己挣来的。她打算再苦再累,也要在这个厂坚持做下去,直至退休。
个人点评:胡凤莲大姐虽然身体残疾,但是她乐观的态度让大家敬佩,面对挫折,面对苦难,我们能不能像这位大姐一样乐观的面对逆境?也许我会自暴自弃吧,想到这里,更对胡凤莲大姐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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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jx 于 2015-1-29 15: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