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说一下,文章中提到了“入籍”的问题。
张一彬同学想要入籍,但其已经获得了美国国籍,再入就比较困难。我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似乎小张并不符合自然入籍条件。
如果不是这种入籍方式,那就必须走“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途径。其条件如下: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但在实际操作中,入籍十分困难,批准人数极少。在我国外国人实际入籍一般有两种:“专家学者”与“特殊贡献”。前者以前美籍黎巴嫩裔麻风病专家马海德为代表,为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贡献多年。后者以前加拿大籍护士陈必娣为代表,她在抗战期间秘密买下他人所摄日军侵华罪证照片,并冒险带到海外发表。他们是我国第一批入籍外国人,而至今七十余年,总入籍人数也并不多,最近的一批是搭着冬奥会允许入籍政策的顺风车,以艾克森,洛国富,费南多为代表的足球运动员。而且血统为华人并不一定方便,李连杰新加坡籍,近年来有意落叶归根,目前也未获批准。
不知道小张同学的入籍对文章的发展有没有必要意义。如果有的话,情节安排也感觉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