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于你后面这些言论的最后一次回复。已经跑题了。
你能否向我解释一下这这个宇宙是存在绝对的吗?它看似永恒,只因我们没有见证过它的兴衰。也很难见到。所以它成为我们眼中绝对的存在。可是这是否只为相对的“绝对”,我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说道德不变,又说大同小异,现在又说没有不变的东西,连自己也觉矛盾。
只是有没有“绝对”,这个问题无人可以回答。这是属于天地自然的至理。而我说无人可以回答,本身也可能有偏颇,因为谁也不知在前人后者中,会否有人晓得答案。
世事真要去论,往往没有答案。因为我们所可以做到的,就是创造过程。
这里再为前面说你是愚民道歉一次。真的很抱歉!那时失去耐性,才口不择言。
看你这几段话吧:“
还不知道谁不理智,为了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啥说法都给出来了.就为了你那点面子么?你真的不如那个人,起码最后他还有了一些道歉.就你的观点要说服我,看看这论坛你能说服几个人,自己不去遵守法律说成自己遵守的是道德,自己不遵守版规定也说成是道德,我看你自己才是最不道德的,破坏大多数人遵守的法律和论坛规定,才是真正的不道德.”你觉得它是否意气之语呢?
另,我的言论是否有弊病,你又是否在抓住弊病痛驳,相信大家可以看出。因为争论到了此处,已经与事件本身毫无关联,而我亦一直在跟随你的驳言走,希望尽量予以你满意的解释。可是我的能力却没有达到那种地步,所以不断出现弊病,不断被你持为把柄,而我又再次为弥补而继续解释,导致自乱阵脚,竟然口不择言,惭愧。
不过请你注意到一件事情,那就是这次的删除ID事件虽然在程序上不符,但结果没有错误。因此,虽然有些微值得诟病之处,却未算得大过失。而我前面亦讲到,
若人治清明,则远胜法治。因为人治的弹性空间大,亦大大压缩罪犯可以利用逃脱制裁的空间。所以在人治之下,该版主在此事件上的小失误便可以忽略,而该无理取闹的会员亦可以删除ID。而纵然不删,如前面某位所讲,也要有相应处罚。
还有,你既然懂得现实中的法律,亦该知目前在网络上还是以道德作为衡量标准为妥。所以,我们还是要讲求人治为主,法治为辅。
纠正一点。文革只是一场清除异己的政治运动,本身即为不应存在。你据此判断现代人的道德,是否选择改革开放后更为合适一些呢?但若你是经历过文革的人,那么我不反对你采用文革期间的道德标准。
PS:我知道你还会继续驳的。不介意的。你的偏执,已将你带至容不得针对会员的事情,且不说这个投诉版主会否处理。因为你仍将我视做管理的一员,认为此帖会被版主通过,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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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szts 于 2007-5-20 07:13 A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