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补偿是属于法律救济的一种把,其标准当然是依据受害人的收入而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受害人家属补偿因失去受害人的经济收入而蒙受的经济损失。这在美国也是这样的,一个会计师无辜被撞死了跟一个生物实验室助理(工资非常低)被撞死了,其家属得到的补偿绝对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差不多所有美国的中产或者以上的家庭都要根据自己的收入买生命保险了。因为,事故的责任人未必赔得起!所以楼主不必为洋人的要求感到气愤,我觉得洋人的要求不算过分。反而是肇事者赔不起。你应该感到气愤是为什么中国经济起飞30年,中国人为啥收入还是那么低,还是命贱如草。稍微对比一下台湾香港新加坡,别人经济起飞也是几十年就马上进入发达地区了,而且增长数据没有我们统计局的那么辉煌。
[ 本帖最后由 hahasuns 于 2010-3-22 13:0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