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enshin 发表于 2009-11-5 22:48   全显示 1楼
小弟认为:古代法家的思想和现代法治建设的思想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不鞥因为都有个法字就一概论之。当然,说秦朝严刑峻法还是有所偏颇的。秦始皇在位期间,虽然也是执行法家思想,但全国的确井井有条。秦朝的灭亡,小弟窃以为是因为法家在当时的社会下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承认了人本恶,因此想尽一切方式对臣民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它又承认皇权的绝对地位,对皇权没有进行约束。这就造成了一个事实:它的法令能够很好的管制臣民,但法令的制定者、最大的推行者-皇帝,却完全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因此,秦始皇亡后,昏庸的秦二世上台,秦国就迅速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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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5 2009-11-1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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