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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要求删除ID“小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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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zts 于 2007-5-20 08:22 发表

一,伪造原创是针对其人,非指此ID,所以可列可不列,因其在辩解的过程中仍有假造证据之举。
二,这便是上面提到的,伪造证据,知错亦不悔改。他的辩解自非毫无可取,可是你既然晓得法律,应该知道法律不会因一个人有百善而宽一恶,况且此人的辩解纵有可取的地方,亦不过两三处。而其在道歉之词中,仍不肯承认伪造原创一事。
三,这句你可能理解错误,或许我原本应加个标点:“诬指版主的管理操作,乃是对其个人的不满。”我的意思是,这位会员认为版主对他持有偏见,故才扣除威望。版主的解释亦易让人感到误会。然而问题在于,他扣除威望的决定,恰恰有规可依,建立在该会员确实伪造原创的事实之上,非但不算过错,还是依据行事。所以这位会员的行径构成有意中伤,兼且申诉的语气亦相当不客气,明讽暗刺,只差粗口。
我说过,此三条任哪一条也不致删除ID,是因三件事情任做单一,也不会令人感到其存闹事之心,亦不会令人感到气愤。可在伪造原创之后,假造证据,向来狡辩,不肯悔过,且对版主明讽暗刺,语气不善,则纵算无心之实,逾多也成有心之过。
这正是我指他无理取闹的地方。
你啊,你说的"这位会员认为版主对他持有偏见,故才扣除威望",这不对么?事实上该版主明确说了是搜索到对方申请管理人员的贴,对他里面的话愤怒而又再次扣其威望的,你怎么就不好好看看那位版主的话,和具体的那个操作,你再对照有关的版规,看看是不是该版主一开始就要扣对方威望删除其id.这明显是有问题的.你不想想这位版主的话告诉我们什么,告诉我们他开始做的确实是按照有关的处罚程序先扣对方一些分并通知对方解释的,后来的情况使其愤怒而又扣了分,你说这能不算偏见么?他能不知道对方可能根本就没有id上来申诉么?
人家道歉了,也说不要那id了,这已经实际承认了一些东西,为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去理解对方一下呢,非要对方把头磕在你面前说自己错了你才满意么?
"扣除威望的决定,恰恰有规可依,"该版主自己都说是因为那张申请管理人员的贴子而愤怒删除的[扣的威望],这就是有规可依么?他自己都这么说了,你怎么还非要给个什么规定.

[ 本帖最后由 siiiis 于 2007-5-20 08:5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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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zts   

不说了,都休息把,下午还有事情,你也早休息:s_8:
还有mich你也辛苦,也休息一下:s_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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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emingxxx 于 2007-5-20 12:53 发表
呵呵,没想到我处理个伪原创竟然惹来这场精彩辩论。 其实不是我的功劳,要归也的归“小渊”,没有他的屡屡申诉,事情也不会弄这么大。
那个gsgty的ID如果删了就删了吧,至于“小渊”这个ID留着也无妨。
我的处理方式确有不妥,第二次的扣威望带有个人情绪。
化干戈为玉帛,如果这两个ID后面的人能看到我的留言,申诉过程中的种种用语我不会计较,希望你也能不计前嫌,继续支持SIS,继续支持文区
...
非常欣赏flemingxxx的这张回复,本来很担心睡起来后再和flemingxxx有争论,毕竟这贴中又涉及到他不少内容.看到这些话,心里放心了不少.flemingxxx的胸怀是宽阔的,对事情看法是客观的,诚恳的,非常欣赏,佩服,祝你身体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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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seve 于 2007-5-20 11:03 发表
hszts兄和woaisis兄的辩论过程没有细看,但这个事情原委多少了解一些,斗胆说几句话:
1、hszts在帖子中的标题和起初所阐述的删除ID的意愿和过程的确有些不妥,个人不不支持。
2、hszts在帖子最后坦诚了自己的疏漏,还是颇具侠风的,是个实诚人。
3、两位帖子里有相当一部分是跑题的,还牵涉到个人攻击,这不妥。
4、热烈期待高水平的辩论。
5、删除申诉ID的事情请不要再提了,文区版版们别意气用事,是人才还是要全力吸纳的,看全局、看长远,别拘泥一时一事。试试做到:清晰出示非原创证据;细心温和的联系作者以弄清事情原委;充分考虑人性特点,文人矜傲,自古以来有之,让其深深知错又不伤及管理权威;干净利落处理管理过程,如根据规则必须删除其ID,可由大版温慰,私人赠送一个注册码和一些ID启动资金,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后半夜已经疲倦,可能有些话说过了,还好都及时互相提醒,及时调整.没有酿成惨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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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meagle 于 2007-5-21 11:00 发表
hszts ,晕了吧,挺有意思。两位累不累。
前几天和woaisis的马甲就图片原创辩论了几次,感到好无聊。
woaisis的马甲太咬文嚼字,辩来辩去,感到纯粹是码字,偏离主题,没有实际意义,不再说了。我欲不争,谁与我争锋。hszts,众人心中有杆秤,大家都明白
呵呵,到现在你还没有觉悟,还在说我偏离主题,我在告诉你,我根本就不喜欢纯粹的争论,争论都是建立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的,关于和你争论"原创"的问题,你自己再去看看我是不是围绕着解决实际问题基础上的,首先要承认"水印原创"情况的实际存在,通过一定概念上的延伸补充而解决它,这就是争辩的中心,而你呢,你在争论的什么,你的争论完全是纯粹原始定义上的,没有变通没有为解决问题找想,承认你说的就等于根本解决不了实际出现的问题.到现在还不明白,还在这里说hszts,自己去看看生活中的各种规则哪条不在是咬文嚼字,为什么你和我争论'原创"不松口,你不是一直咬着生活中的原始"原创"定义不放么?是我在咬么?真好意思说我的争论"没有实际意义"恰恰是你对原创的理解失去了解决问题的实际意义.你在争论中有一次说到如何解决"水印原创"的这种实际存在的问题么,把这种水印原创方式做为转贴的说法就很合理么?转贴少了几道的工序把它们算成一起才叫奇怪.这样归类比把这种情况归为"水印原创"不合理的多.反对的人会更多.这就是真实的情况.可是由于"水印原创"普遍存在性和其具有的特殊功能使我们必须要解决这种问题.找出目前比较合理和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解决办法才是关键,不然的话就会把这种情况扔到一边不去管,隐患更大.概念定义是人在一定环境下定出的,也不是一成不变.各种各样的定义都是存在被修改补充的可能,就是因为实际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新生事物的出现,例如互连网的出现],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有了更多的认识..大家心里当然有杆秤也会称出你说的话有几斤几量.
既然说辩论的无聊为什么还要在发此有争议的文字,看样子还是不甘心,注意到你使用了"辩论"一词而我从来就不喜欢用这词,我都是使用"争论"."辩论"往往是纯粹性的,比如论坛上的辩论区,那地方我从来不去,辩论一天也解决不了论坛上的实际问题,如果谁不是为了解决论坛上的实际问题为前提的,最好别和我争论,可以直接去论坛辩论区发贴.

关于我和hszts的争论,为什么我没有直接去驳他提出的3点而去抓其出现的漏洞,就是要告诉大家,谁都可能犯错,主观认为的100%的事情是靠不住的,经验会帮助人,经验上的不足也一样会害了人,所以管理人员处理问题的时候要严格遵守论坛给出的处罚程序,不可以随便省去其中的环节,以免出现万一的情况,而实际情况确实会出现存在侥幸想法的管理人员省去某个处理环节的[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完全杜绝],所以对于申诉者来说就需要宽容些.这就是我要争论和表达的主要思想,在争论的绝大部分中我都是围绕这主题思想说的,请大家正确理解.仔细阅读.


[ 本帖最后由 siiiis 于 2007-5-21 01:1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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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gjjbb2007 于 2007-5-21 12:19 发表
没见到连接不好说。
如果你说的属实,不用三条,就第一条ID也是必删无疑的。
如果有一条够上删除的还争论什么,直接删除好了,谁也没有意见.
楼主要删除的是对方申诉的id,使用伪原创的是已经被删除的id.
最好看看详细内容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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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gjjbb2007 于 2007-5-21 12: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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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见了下原文章和那小渊的申诉---回复 #31 mich 的帖子


呵呵 斑竹啊,他的后面和我已经没任何关系了,我只引用了他前大概400多字的,后面的和他的作品全部不一样啊(后面的已经发在第2页了) ...
那人对已经道歉默认了处理的正确性,这都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们争论是因为楼主提出要删除他申诉的id.

关于我和hszts的争论,为什么我没有直接去驳他提出的3点而去抓其出现的漏洞,就是要告诉大家,谁都可能犯错,主观认为的100%的事情是靠不住的,经验会帮助人,经验上的不足也一样会害了人,所以管理人员处理问题的时候要严格遵守论坛给出的处罚程序,不可以随便省去其中的环节,以免出现万一的情况,而实际情况确实会出现存在侥幸想法的管理人员省去某个处理环节的[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完全杜绝],,所以对于申诉者来说就需要宽容些.这就是我要争论和表达的主要思想,在争论的绝大部分中我都是围绕这主题思想说的,请大家正确理解.仔细阅读.



请大家一定注意争论和辩论的区别,辩论往往是没有最后处理结论的.我们看到很多辩论的话题,实际上都是根本给不出最后结论的,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大专辩论,最后淘汰对方并不是因为胜利者持有的观点正确,而是因为对方在"辩"的技巧上的胜利,让对方出现了错误或答非所问的情况.就好象最后我和h争论到最后,他给了我一段宇宙玄学的东西,我回复他意思就是说不能在继续下去了,就是因为宇宙玄学根本就辩不出个结果,和解决实际问题没有了多大关系,当然了我也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h说的意思.并不是每个申诉者都知道怎么去说自己的问题,往往都是从感情的角度为自己喊冤,这就需要旁观的热心会员去帮一下,只有让申诉者没有申诉的顾虑才可能从各种申诉事件中去发现论坛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便及时解决,更好的为会服务.



[ 本帖最后由 siiiis 于 2007-5-21 01: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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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gjjbb2007 于 2007-5-21 13:25 发表
世上没有百分百的事,判定之前老是去考虑万一会让版主的工作难度加大,文区的版主判定伪原创自然有他们认为合理公正的方法,有拿得出手的证据,如果觉得不是十分明确可请文区别的版主一同确定。

对伪原创不要手软,对于论据确凿的伪原创投诉的机会也不要给直接删除得了。
这里面有个量的问题,这不是大量的客观的灌水贴,可以不考虑这种程序环节直接删除[实际也有管理风险不过很小了,灌水贴都比较客观,可以不去管,这就是从实际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的,要是为了纯粹的辩论就会强调处理删除罐水贴的id也要给个这样的程序环节],往往错的地方不多.现在是针对文章的伪原创做判断,伪原创的情况本身就不多,而且情况要比纯粹的符号之类的灌水复杂,这种"万一"的情况机会就会加大.管理人员又是流动性很强的,今天的管理人员经验很足,可是下一次上来的管理人员经验不太足怎么办?这就是为什么要走一定的处罚程序的原因,在文区有的原创区就有明确的这样的处罚过程的条例,那可不是随便写的,
我在这里争论了这么长时间就是要说,自己当时认为是100%判断正确的事情,往往会出现万一的情况,认为100%正确是因为自己的经验,出现万一的问题也是因为经验,是经验不足,没有遇到过"万一"的新问题新可能.
你说"对于论据确凿的伪原创投诉的机会也不要给直接删除得了",你这样规定就会造成人祸,流动的管理人员,你都保证每一批的都是好样的都是经验充足的么?保证的了么?不从制度上规则上去归避管理风险,难道去靠每个人的觉悟和道德么?

举个有点敏感的例子,就好象我们党的党员在解放后[在经济上]都是比较好的,很少有什么贪污腐化的事情,也是没有多少机会,所以也没有建立什么相关的制度,靠的就是人的觉悟和道德,可是改革开放后呢,在相当的一段时间中还是坚持靠党员的觉悟和道德,最后怎样,不用我说,现在就是在补这样制度上的漏缺,大量的规范制度补充规则.因为觉悟和道德这东西不是好的依靠.[当然有人说和监督机制也有关系,但那不是我们讨论的,太敏感]


[ 本帖最后由 siiiis 于 2007-5-21 02:1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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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meagle 于 2007-5-21 13:58 发表
woaisis的马甲,兄弟一写就长篇大论,不过在我看好像没什麽意义。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我是在长篇大论,我是在用自己的经验努力说明一些事情,你又在做什么呢?你只会冷嘲热讽,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可惜冷嘲热讽的精髓你也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

你下面这段诗到是有意义.可惜不是你写的.
你看有意义与否我已经没有了兴趣,因为你的看法已经不再重要,可以忽略不计.就好象处理论坛恶意灌水id一样,直接删除.


[ 本帖最后由 siiiis 于 2007-5-21 03:2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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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zts 于 2007-5-21 15:05 发表

我扯到那段玄学相关的话语,是因已跑题有够远,不打算再继续,所以讲出一段最跑题的。同时也想说一件事情,便是当“绝对”、“相对”丧失本质的区别,或说无法判断此种区别时,是非对错同样亦变得如此。
人们 ...
我引用你那段宇宙玄学的话的意思用来说明我自己的争论方式是基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而不是为了辩论而辩论,你说到了宇宙和玄学我就没有跟你的话题继续下去就是因为这一点,宇宙和玄学的东西目前不可能有答案的,不可能继续这条路去说.

其实你后来应该也明白自己为何突然说到了宇宙和玄学,就好象那 位伪原创的会员在辩解的时候会最后说到了其他的.都是一样的心境,作为申诉者都是尽可能的用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去说.不过观众是看的清楚的,也会有公平的看法,所以申诉者也不会太离谱的去辩解.都还要点面子,除非不在这里呆了,破罐子破摔.就象上次那为伪原创的人,直接骂人走人.这也是我一直强调要给申诉者宽容的说话环境,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说不死人的.


[ 本帖最后由 siiiis 于 2007-5-21 03:1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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