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楼主考虑东西太片面了,这也与社会的发展情况,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密切相关,所谓的免除死刑主要在欧洲的发达国家,但作为世界最强的美国也没有完全废除死刑,且对于废除与否也在进行着激烈的辩论,那的死刑比较少主要是繁琐的法律程序,但也绝对不是无止境的,如果被告律师拿不出让人信服的证据那罪犯也是要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死刑作为对罪犯的威慑还是很有效的,就比如澳大利亚一个人屠杀了数十人却因为该国废除了死刑而只是被判终身监禁,已经引起了该国民众极大愤慨,甚至差点再度实施死刑,还有英国在废除死刑后国内犯罪率也上升了一倍,其国内民众已有相当的不满,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免除死刑的声音很早之前就已经出现,甚至在二战后的东京审判后也有声音要求不对日本甲级战犯免于施予死刑,我想对此不会有什么国人赞成吧,至于严打年代的错案并不是由于死刑的实施导致的,那是整个社会和司法系统的问题,对于所谓的“严打”本身就不合法,如今不是也都不再这么搞了吗,如今国内真正执行死刑的人每年其实都不是很多,而且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出问题的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死刑的实施还是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