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2-25 21:00   全显示 1楼
我觉得奸杀的话应该是先奸了再杀才对,把人杀了再奸就是奸尸了,不过楼主也描写的非常不错,细节方面写的很好。这篇文章应该还有发展的空间,比如在开头写到的不能满足主角的那个中年浪妇,既然都写到了,那还留着干什么,顺便也把她奸杀算了,所以希望楼主继续努力啊。这篇文章应该是属于冰恋文的类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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