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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历史研究帖之四:1787宪法制订时的美国到底是不是民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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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787年宪法通过新联邦政府成立之后,联邦军队由谁掌控呢?这算不算是收各州的权力集权于中央呢?
——不算。

连联邦政府都是各州协商与契约的结果,所以谈不上“收”。而且即使到了今天,各州即有代表“逐渐民主”的不归属于联邦政府的国民警卫队;也有体现“集权统治”的联邦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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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所引用的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先贤的言论省略了语境,属于不完整的、处理过的引用。如果这样引用,那么列宁毛太祖无疑是古往今来的第一第二的民主斗士。

像楼主这样子引用美国民主制度奠基人的语言来论证其欲行“中央集权”,从逻辑上实在无法让人接受。

相反,从这些早期美国人的活动中,从来没有看出他们有什么大国思想,也没有什么中国人普遍热衷的雄心大志。用中国人的观点来看美国独立战争,其实就是一群忘恩负义,为了一点点税(远远低于英国本土,而且很快取消了,但未来得及传到北美),就要争什么自由的一群忘恩负义的家伙,理由是无权利(选举)无义务。
其实,当时的北美普通人的生活水平已经高于英国本土,然而,就是这样一帮一心要挣脱大英帝国统治的家伙,怎么能想象他们摆脱国王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集”他们“权”的国家呢?

我怀疑所谓“中央集权”是反对派用来攻击联邦派的帽子,实则反映了各州对被“集权”的担忧,实际上这种怀疑也不应成立,联邦政府只不过取得了各州让出的一部分主权以便更有效率的运转。

楼主以美国立国之初是否民主国家的疑问而立论,得出立宪会议时美国是集权统治的国家,现在的民主美国乃由其逐渐转变而来。事实上美国的民主先贤们共同设计了这套制度,其中也包括楼主所说的“联邦派”,正是这套沿用至今的制度有效地制约了政府权力的扩张。联邦党人与反对派在权力分立上并无分歧,只是在制衡设计上有不同主张,联邦党人主张加强总统的权力。尽管联邦党人最后胜出,但这并不能得出美国就此走上集权的道路。首先,宪法规定了在中央与地方上实行层层分权,各州、郡、区等地方政府实行与联邦政府相同的行政体制;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授予国会参众两院、总统和联邦法院行使;尤其是三个权力部门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就此,尽管美国的国家权力架构大体采纳了汉密尔顿的设计方案,但其国家主义的终极设想基本破产。(汉密尔顿三权分立思想主要是强调行政权,扩大司法权,尽量削弱立法权。特别是要削减众议院的权力,加强参议院和行政机关如总统的权力)。

塞缪尔·蔡斯的例子我是这样理解的,比如民主党总统时,国会也是该党为多数党,总统无疑比较容易施政,但这是不是就是“中央集权”了呢?反之,如果在野党占了多数席位,是不是就“逐渐民主”了?当然,作为法官倾向某一政党不合规矩,但楼主也说了并不反法啊。现在的大法官不也由总统提名,难道现在总统政治操守高尚到提名自己的反对派了吗?
所谓“中央集权”终究不过是设想而已,无论是历史还是楼主的文章所述,都没有让人看到它成为事实,仅仅存在于某些人的观点或主张,从来也没有成为一种现实。同时,也正是对这种有导致专制主义倾向的主张的担忧和斗争,使美国从一开始便避免了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借用小布什的笼子来说,限制总统权力的笼子始终存在,没有证据可以证实杰斐逊之前的政府曾经成功地走出过这个笼子。

——既然从来没有过“集权”,那么哪里来的“转变逐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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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平宪法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居然是由几名美国占领军连排级小青年设计编撰。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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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楼 的帖子

是啊,是挺乱的。

本来下午写了一点,去了趟医院,回来给忘了,把浏览器关了一下,全没了。重写更乱了。

这类理论性的东西本就不擅长,而且又懒。很多东西全凭记忆,缺少了具体论据,便更乱了。忽略吧。

(冒昧问一句,中央集权是否借用的中国历史的名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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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楼 的帖子

当地土煮的待遇低人一等的待遇到现在都没有完全解决。

早就不是了,印第安人现在可以说是地球上最幸福的一群人,除了享受美国公民的一切待遇之外,他们在保护地的收入完全免税。有人发帖对印第安人可以无限制地捕鱼,并赚取几乎是无成本的利润垂涎三尺。入美国印第安籍比乘飞船进太空还难。
倒也不是为了保护土著的原生态,其实原生态早就只存在于电影中了,主要是美国白人对他们心怀愧疚。

大约日本的贱民部落的现状可以类比于美国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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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楼 的帖子

印第安人在保护地早就获得充分自治权了呀。

   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认识基本停留在插毛持戈倔强可怜的印象,很少会有中国人想到,印第安人除了肤色差异,其思维结构文化行为早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美国人了;作为一个特定的人群,印第安人不过是美国社会中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里的其中之一。他们不能算美国的主流社会,但绝不是对立人群。(从你对印第安人反对修订赌博契约的叙述顺序及方式,很容易使人得到暗示——美国白人政府与印第安人是对立的。不客气地说,思想部就常用这种手法,隐去一切背景只陈述事实片断,以暗示对方的虚伪来反衬自己的伟大河蟹。)

   世人错误的印象有助于博得广泛的同情,并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了解了印第安人或者说这部分美国人,便明白所谓“印第安人普遍不满”不过是美国公众生活的一种常态而已。

   土著人“回购”土地一直在进行,至少近几届政府对此一直持支持态度,并予以数十亿美元的资金援助。至于“满足”,谁见过“满足”的人呢?

   美国人的特点是不怜贫,但惜弱。这在当年的飞虎队便可见一二。倒不是美国白人认为当年与印第安的战争不对,而是对鸡蛋撞石头的惨状报以同情。也算人类常有的心理吧。这种心态目前成为美国的主流思想,也使得印第安人更容易取得更为宽松舒适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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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粪粪最大的愿望是踏平日本,男的全杀光,女的留下好看的全歼光。与美国西进白人冲突的那些印第安人部落实现了这一点(当然,他们互相之间同样如此已经上千年了),稍有差异的是土人不怎么忌口,是女的就行,通常是轮到死。其过程可以参考本坛色文区的某些凌虐类酷文。

   北美土著部落和白人的关系与中南美截然不同,历史也非常精彩。而我国传统的介绍往往有意无意地将两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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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没有引用啊。

[ 本帖最后由 ep5902 于 2011-8-31 15: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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