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懂非懂。不过说到房子有一点我不太同意哦。【当时国家的政策是,工作20年,就会分给你住房,这样计算,40年按三代单传计算,爷爷辈儿的也都死的差不多了,腾出的房子必定是孙子辈的,年青人绝无房奴。】要按照这样的逻辑,你家是一个男孩的话,岂不是有好几套房子,可能吗?如果你过过那个年代你就知道,国家也不会那样傻的。凡事有其利就有其弊。不能单单的光看一件事。就算你说的成立了。你有房子住了,可你有钱吗?那时工资低,东西是便宜。再便宜你没钱买还不是一样吗?!不过有一点我觉得不对。就是让买房子这一步走的太快了。你,也就是国家就没给我买房子的钱在工资里,就不分房子了。让买,我哪有钱买啊。说到底,啥时都是没钱的人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