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casdf 发表于 2008-6-9 14:00   全显示 1楼
看了前面几位的留言真的觉得本论坛的人们口味都太淡了,以前一起混的狼友们都是惟恐口味不重,这篇其实还不算很变态的。
本文曾是我最喜欢的一篇秀色类文章,也是令人无比兴奋的一篇文章,后来有许多作者模仿本问写的,不过都不是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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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吾夜 金币 +3 回复认真,鼓励! 2008-7-1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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